潮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于適用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領域免處罰清單的公告
潮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于適用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領域免處罰清單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新型監管方式,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22〕7號)有關要求,我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領域免處罰事項,適用《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領域免處罰清單的通知》(粵文旅規〔2022〕2號)和《潮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潮州市司法局關于印發〈潮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市場主體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通知》(潮文〔2021〕10號),詳見附件。
附件:1.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領域免處罰清單的通知
2. 潮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潮州市司法局關于印發《潮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市場主體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予行政處罰清單》的通知
潮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2年9月20日